事关非甲烷总烃监测!山西两项省级地标4月3日起实施

  近日,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DB14/T 2965—2024)和《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14/T 2966—2024)等两项地方标准。该两项标准均自4月3日起实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技术规范》(DB14/T 2965—2024)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功能和性能、监测站房建设、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安装、技术指标调试检测、联网和验收等内容。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建设验收。

事关非甲烷总烃监测!山西两项省级地标4月3日起实施
 

  《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技术规范》(DB14/T 2966—2024)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的总体要求、技术要求、质量保证和质量控制要求以及数据审核和处理要求。
 
  本文件适用于山西省境内固定污染源废气非甲烷总烃排放连续监测系统运行维护。

事关非甲烷总烃监测!山西两项省级地标4月3日起实施

© 版权声明
THE END
喜欢就支持一下吧
点赞11 分享
评论 抢沙发
头像
欢迎您留下宝贵的见解!
提交
头像

昵称

取消
昵称表情代码图片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