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9月7日至8日,西藏自治区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分别进驻拉萨、山南、昌都、那曲市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召开动员会。至此,第二轮第一批4个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全部实现督察进驻。
根据安排,第二轮第一批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进驻时间20天。进驻期间,各督察组分别设立专门电话和邮政信箱,受理被督察对象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9:00-21:00(其中那曲为9:30-21:30)。督察组全体成员将严格执行《西藏自治区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纪律规定》,接受被督察对象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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