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实施一年,有哪些成效?
7月2日,上海市政府新闻办举行市政府新闻发布会,市绿化市容局局长邓建平介绍了《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一年来,上海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工作进展成效和下一步工作重点。
《条例》施行一年来,上海深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取得了实效,成为“引领低碳生活的新时尚”。
上海市蒋家桥社区智能垃圾投放站。 上海绿化与市容管理局 图
上海垃圾分类工作步入法治化、常态化、规范化轨道,取得五方面成效:
一是市民积极履行分类义务。
垃圾分类微信查询平台提供服务2946万余次。据今年上半年垃圾分类实效测评结果显示,居民区分类达标率从《条例》施行前的15%提高到90%以上,单位分类达标率达到90%。大多数居民已养成自觉分类习惯。
二是垃圾分类实效显著提升。
今年6月份,全市生活垃圾清运总量96.86万余吨,与去年同期相比,四分类垃圾实现“三增一减”目标:可回收物回收量6813.7吨/日、增长71.1%,有害垃圾分出量3.3吨/日、增长11.2倍,湿垃圾分出量9632.1吨/日、增长38.5%,干垃圾处置量15518.2吨/日、下降19.8%。
三是全程分类体系基本建成。
完成2.1万余个分类投放点规范化改造,道路废物箱设置数量优化调整至4.1万余个;累计配置湿垃圾车1537辆、干垃圾车3077辆、有害垃圾车99辆、可回收物回收车239辆;建成可回收物回收服务点1.5万余个、中转站201个、集散场10个;“十三五”规划确定的15座生活垃圾处置设施项目全部开工,干垃圾焚烧和湿垃圾处置总能力达到24350吨/日。
四是配套制度规范日趋完善。
上海发布《贯彻〈条例〉推进全程分类体系建设实施意见》及44件《条例》配套文件,包括宾馆、餐饮服务单位不主动提供一次性生活用品和餐具用品目录,生活垃圾总量控制办法、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标准等。
五是社会宣传动员取得实效。
实施“十、百、千、万”工程,社会宣传动员体系基本形成。“十”:成立16支区级志愿者服务分队、53支街道(乡镇)志愿者服务队;“百”:聘任市、区生活垃圾管理社会监督员940名,135个街镇申报创建成为示范街镇;“千”:垃圾分类及《条例》宣传覆盖5800个居住区(村),6千多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参与垃圾分类实效测评;“万”:举办《条例》集中培训1.6万余场次,完成居住区入户宣传980余万次。
垃圾分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主要得益于四个方面:
一是协同推进有力。
建立健全市、区、街镇、居(村)垃圾分类减量推进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制定生活垃圾分类专项补贴等支持政策;市农业农村委制定湿垃圾农业资源化利用标准;市商务委积极推动绿色消费,纳入绿色餐厅和文明餐厅创建标准;市房管局细化物业管理区域垃圾分类工作要求;市邮政局在快递企业寄递网点设置推广快递废弃包装物回收装置;市机管局加大党政机关垃圾分类巡查力度;市城投集团按时完成应急餐厨垃圾项目建设,保障垃圾分类转运和资源化利用平稳有序。各区切实承担属地政府责任,10个区创建成为示范区。浦东新区、徐汇、黄浦、嘉定等区探索打造“一网统管-城市大脑-智慧文明”的智能化垃圾分类管理应用体系。杨浦、宝山、青浦、松江、金山等区积极探索“人防+技防”管理模式,引入垃圾分类源头智能化管理,试点解决取证难、执法难问题。
二是党建引领作用突出。
市、区、街镇依托党建联建机制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市级机关党工委发出垃圾分类倡议书,基层党组织发挥战斗堡垒作用,党员干部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居(村)以党组织为核心,形成居(村)委会、业委会、物业企业、志愿者、社会组织等“多位一体”协同推进模式。长宁、崇明、闵行、奉贤、普陀、虹口等区将垃圾分类工作与党建工作相结合,为扎实推进社区垃圾分类精细化管理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三是基层创新百花齐放。
虹口区嘉兴路街道组建垃圾分类小喇叭宣传队,引导市民养成分类习惯。静安区石门二路街道、闵行区浦锦街道引入专利除臭设备解决箱房异味问题,设置可移动式分类箱房,实行移动定时定点投放。徐汇区枫林街道开展垃圾箱房智能化改造,实现智能投放和无接触投放。
四是执法检查实现常态化。
市、区相关部门依法开展监督检查,组织执法行动。《条例》实施以来,文化和旅游部门检查旅游住宿企业10786家,责令整改146家,行政处罚1家;市场监管部门检查餐饮服务提供者12.7万家,责令整改276家,行政处罚39家;城管执法部门开展执法检查15.2万余次,教育劝阻59856起,责令整改38739起,行政处罚9585件,其中单位7472件、个人2113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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