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8月12日,上海市生态环境局发布《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本办法适用于上海市行政区域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其中提出餐饮服务业经营者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治油烟污染。餐饮经营场所的油烟排放,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油烟排放标准。

关于《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 征询公众意见的公告

为了加强对本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的管理,保障公众健康,根据立法工作计划安排,市生态环境局在深入调研的基础上,形成了《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和建议。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市民和有关单位可通过来信或电子邮件等形式提出意见和建议。

来信地址:黄浦区大沽路100号市生态环境局大气处(邮编:200003)

来信请注明“《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字样。

电子邮件:daijsaes@163.com

二、征求意见截止日期为2024年9月11日。

《上海市餐饮服务业大气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征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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