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中旬,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发布关于征求《水稻碳足迹评价技术指南》农业行业标准意见的函,并要求有关负责人于2024年5月20日前将意见反馈至指定邮箱。
《水稻碳足迹评价技术指南》(征求意见稿)由农业农村部科学技术司提出,归口于农业农村部农业资源环境标准化技术委员会。本文件规定了水稻碳足迹评价技术指南的相关术语和定义、核算边界、内容和流程、 评价方法、数据质量保证与控制等要求,适用于我国主要稻作区水稻生产的碳足迹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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