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于现有工业排污单位(不含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的主要污染物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业排污单位和集中式污染治理单位减排项目的可交易排污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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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门市生态环境局印发《厦门市主要污染物排污权核定技术规范(试行)》,本规范适用于现有工业排污单位(不含总装机容量3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企业)的主要污染物的初始排污权核定,工业排污单位和集中式污染治理单位减排项目的可交易排污权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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