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流速在线监测 光闪烁法》7月1日起施行!

  2024年1月17日,江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固定污染源废气 流速在线监测 光闪烁法》(DB36/T 1931-2024),该标准由江西省生态环境厅提出并归口,并将于7月1日启动施行。
 
  本文件规定了固定污染源废气流速在线监测的光闪烁法的术语和定义、方法原理、光闪烁气体流速仪的组成、技术指标与性能要求、安装要求、光闪烁气体流速仪的调试检测、光闪烁气体流速仪验收和注意事项等内容。本文件适用于流速范围0.2m/s~40m/s的固定污染源废气流速的在线监测。
 
  文件规定安装位置要求:
 
  1、位于固定污染源排放处理设施的下游和比对监测断面上游1m以上,安装位置不漏风,现场应易于接近,且有一定的空间便于进行设备的调试及维护。
 
  2、应避开烟道弯头和断面急剧变化的部位。对于圆形烟道,光闪烁气体流速仪应设置在距弯头、阀门、变径管下游方向≥4倍烟道直径,以及距上述部件上游方向≥2倍烟道直径处:对于矩形烟道,应以当量直径计,其当量直径按式(1)计算。
 
  工作环境及供电要求:
 
  环境温度-40℃~60℃;通用AC(220±22)V,频率(50±1)Hz;应设有漏电保护装置,防止人身触电;应有良好的接地措施,防止雷击对仪器造成损坏。

江西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废气 流速在线监测 光闪烁法》7月1日起施行!

 

  《固定污染源废气 流速在线监测 光闪烁法》(DB36/T 1931-2024)全文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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