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已实施!重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来啦

  2023年12月14日,重庆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批准发布75项地方标准,《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DB50/ 656-2016)》也在其中。该标准规定水泥窑及窑尾余热利用系统排放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为:控制区(大气污染重点管控的区、县)10、35、100mg/m³,其它区(大气污染一般管控的区、县)10、50、150mg/m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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