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关于公布广东省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
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通告
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通过情况的通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壤污染防治法》、《建设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调查、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评审指南》(环办土壤〔2019〕63号)相关规定,我厅会同省自然资源厅对各单位提交的建设用地土壤污染风险评估、风险管控及修复效果评估报告组织了评审,现将2023年2月7日至2024年1月4日评审通过情况予以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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