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生态环境执法队伍建设,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廉洁执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生态环境行政处罚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执法工作实际,生态环境部修订了《生态环境执法人员行为规范》(下称《行为规范》),并经2023年第16次部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行为规范》适用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等行政执法行为,要求从事行政执法活动时,应当仪表端庄、仪容严整,且执法车辆不得搭乘与工作无关的人员,严禁执法车辆公车私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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