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6235万元,福建三明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公示短短子2年前发布关注私信03314 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省上下达我市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资金(闽财资环指〔2023〕31号),根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管理办法》及省上下达区域绩效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拟安排如下。公示时间为2023年12月18日至2023年12月22日。 原标题:关于2023年第二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第二期)拟安排情况的公示© 版权声明文章版权归作者所有,未经允许请勿转载。THE END资讯# 大气污染喜欢就支持一下吧点赞14 分享QQ空间微博QQ好友海报分享复制链接收藏
暂无评论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