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将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行差异化应急管控。按照生态环境部门评定分级,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实施差异化管控。评为A级和引领性的企业,可自主采取减排措施;B级及以下企业和非引领性企业,减排力度应不低于《重污染天气重点行业应急减排措施制定技术指南( 2020年修订版)》要求。对战略性新兴产业和保障民生的企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减排措施,尽量避免对正常生产生活造成影响。对承担城市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处理等民生保障类企业,应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实施“以量定产”或“以热定产”。

哈尔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印发《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2023年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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