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开征求《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规范(征求意见稿)》修改意见的通知
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确保涉疫医疗废物妥善安全处置,保护生态环境和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厅牵头编制起草了福建省强制性地方标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规范(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
各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个人均可提供意见建议,有关意见请于10月13日前通过信函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反馈我厅。
联 系 人:杨净、吴燕芳
电 话:0591-87827586
电子邮箱:ghzxjsk@163.com
附件:1.福建省地方标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规范(征求意见稿)》
2.福建省地方标准《涉疫医疗废物收运处置规范(征求意见稿)》编制说明
福建省生态环境厅
2023年10月8日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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