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宣布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关于废止第九批行政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生态环境局,西部科学城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生态环境局,两江新区分局:
 
  按照《重庆市司法局关于开展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的通知》要求,我局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经市生态环境局2023年第4次局务会审议通过,决定对6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见附件)予以废止。
 
  本通知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附件: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
 
  2023年9月20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废止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第九批)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宣布废止一批行政规范性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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